蔡锷,名庚良,字松坡。生于邵阳市蒋河乡,天资绝伦,12岁中秀才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以考分第一选清朝庭出国留学人员名列。先后就读日大同高等学校。清宣统三年九月初九,蔡锷在云南昆明组织新军誓师起义成功,被推为云南都督府都督。民国二年(1913),袁世凯称帝窃国,举国共愤。蔡锷潜归滇都,与唐继尧等联衔宣布云南独立,发动组织了举世闻名的反袁护国战争。三个月后,袁世凯抑郁而死,袁记王朝倾刻覆亡。蔡锷再造共和之功。
蔡锷岳母唐氏适姓刘姓。其墓位于隆回县荷香桥镇石湾村柿花园,南距县城约25公里。1985年唐氏墓被盗掘一空。破案后,隆回县人民政府拨专款对该墓进行了维修,并于1991年公布为隆回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唐氏墓,坐东北朝西南,中为封土堆,四周紧筑方料青石围墙,长4.4米,宽3.2米,高1.1米。东南、西北两侧分别葬有“谭氏老孺人”、“陈氏老孺人”墓。西北15米为刘其迪、刘祝龙父子房屋。东北临本村一、二组菜地,东南、西南朝稻田。此地一面靠坡,三面临田,地势开阔,风光秀丽,每年清明,刘氏后裔均来此祭扫坟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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